[國立國父紀念館] 2017年外籍學生華語文演講比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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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 的

為緬懷孫中山先生偉大行誼,促進外籍學生認識中山思想,了解我國文化與增進學習華語文興趣,特舉辦本項比賽。

參賽對象

18歲以上非中華民國國籍在臺灣之外籍學生。

參賽資格

(一)參加本館2016年舉辦之本項比賽,榮獲1至4名獎項者,不得報名參賽。
(二)團體報名者限同一學校,以不超過4人為原則;團體報名及個人報名均須加蓋學校印信,未加蓋學校印信者,不予受理。
(三)演講內容不得含有不雅、粗言穢語、暴力、淫褻、色情及詆譭等情形。
(四)凡參賽者之父母任一方,母語為華語者,請勿報名參賽,以維公平。 

報名方式

限郵寄報名,報名者請將報名表加蓋學校機構印信並附上護照影本,於影音、影像、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聲明欄位簽章後,逕寄11073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 4段505號國立 國父紀念館推廣服務組收,信封請註明華語文演講比賽。報名日期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,為避免文件遺失,恕不受理傳真報名。

報名總人數

90人為原則,報名人數及比賽順序以本館收到報名表之登記時間為準,額滿即停止受理報名。若有增額,本館得視實際報名總人數以抽籤方式或全數補入。報名表如附件。

活動期程

(一)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06年10月6日(星期五)止。
(二)比賽順序:106年10月31日前公布於本館網站「最新消息」。
(三)比賽日期:106年11月3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起
(四)比賽地點:國立國父紀念館B1演講廳(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)。

報到方式

參加比賽人員請攜帶護照影本,於11月3日(星期五)上午8時至8時45分前,到達演講廳辦理報到,逾時以棄權論。

演講題目(請任選一題)

(一)在臺灣的幸福滋味
(二)自信與謙虛
(三)大自然的啟示
(四)為自己的決定負責
(五)小事情大影響

評審方式

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。

評分標準

(一)內容40%、儀態20%、語詞表達30%、時間掌握10%,合計100%。
(二)演講時間以4-5分鐘為準,演講至4分鐘時,提醒按鈴1次;至5分鐘時提醒按鈴2次;至6分鐘時按鈴3次,開始扣分;而後每超過1分鐘扣總分1分。

獎勵

第一名:頒發獎金新臺幣1萬元,獎狀乙面,計1名。
第二名:頒發獎金新臺幣8仟元,獎狀乙面,計1名。
第三名:頒發獎金新臺幣6仟元,獎狀乙面,計1名。
第四名:頒發獎金新臺幣4仟元,獎狀乙面,計1名。
優選:頒發獎金新臺幣3仟元,獎狀乙面,計12名。
*獎金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辦理課稅,須扣繳20%所得稅,若未能配合者,則視為自動棄權,不具得獎資格。

版權聲明

參賽者同意無償授權將個人參加演講之影音、影像、著作、肖像權等,提供給本館作為登載於館刊、網站及推廣公務等作業使用,並同意其他單位轉載。

注意事項

(一)參賽者需遵守本規範,若有違反比賽規定之情事,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該參賽資格;倘主辦單位於公告得獎名單後,發現有上開情事,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參賽得獎資格外,並得追回獎金及獎狀,獎項不予遞補。
(二)比賽如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,得由國立國父紀念館決定停止比賽或延期辦理。
(三)比賽表現經評審評定未達獲獎標準,獎項得以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。
(四)主辦單位無須支付任何費用或酬勞予以參賽人員。
(五)為配合演講內容,參賽者可自行準備簡易服裝、演說器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