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台中教育大學] 2017 教師赴美進修暨協助華語教學獎助計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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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及獎助規定:

(一) 申請期間(即2018 年開始獎助的前一年),必須實際居住在台灣
(二) 國內大學以上畢業
(三) 目前是以下領域之教師(評審優先考慮有英語教學或華語教學經驗者)

  1. 英語教學者 (現職或正在就讀或受訓中)
  2. 華語教學者 (現職或正在就讀或受訓中)
  3. 語言學習相關領域之教學者 (現職或正在就讀或受訓中

(四) 英語流暢,iBT 79-80以上或IELTS 6.0以上 ,且是在2016年3月以後應考取得的成績。若無,則須在申請系統裡上傳報考證明,其考試日期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。
(五) 持有有效護照
(六) 清楚展現成熟度、獨立性、整合性,以及專業度
(七) 個性活潑多元且幽默
(八) 須符合「申請注意事項」裡所列條件(http://www.fulbright.org.tw/tw/provisionsandconditions
(九) 同樣條件下,審查委員優先考慮在截止日期前繳齊所有成績報告者(包含英語測驗、成績單)
(十)  執行獎助計畫期間,須繳交一份學術研究或文化體驗報告,並發表於本會電子期刊:http://journal.fulbright.org.tw/